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废收集平台2020年度运营情况评估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莘庄工业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嘉定新城管委会、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上海华新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小微企业危废收集平台(以下简称危废收集平台)2020年度运营报告收悉。根据《上海市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危废收集平台2020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基本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下一步,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危废收集平台的内部管理,加强危废环境管理,落实危废安全评估和管理要求,迅速整改评估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切实服务小微企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11102/00e8e8c8572a4f3fb9fadd072fe5d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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