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江苏通州湾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废需求,即日起设立江苏通州湾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江苏通州湾外1#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以121°53′0.853″E,32°10′46.960″N;121°58′31.165″E,32°8′39.803″N;121°57′0.516″E,32°8′21.278″N;121°52′37.271″E,32°10′2.587″N,四点围成的区域,面积12.8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4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7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2/t20201207_811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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