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浙江岱山南部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有关海域疏浚物的倾倒需求,即日起设立浙江岱山南部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具体信息如下。 浙江岱山南部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是以122°19′20.112″E,30°10′55.923″N;122°19′57.332″E,30°10′55.923″N;122°19′20.112″E,30°10′30.482″N;122°19′57.332″E,30°10′30.482″N四点围成的矩形区域,面积0.8平方公里,用于处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1月1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1月17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1/t20201119_808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