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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调整2020年度含氢氯氟烃(HCFCs)使用配额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欧文斯科宁(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南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日前,我部收到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配额调整的请示》。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上述配额调整申请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批准。配额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使用配额执行,并及时向我部报送2020年度的含氢氯氟烃(HCFCs)使用情况。

  附件:企业HCFCs使用配额调整情况表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2020年8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附件

企业HCFCs使用配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HCFC品种

调整前使用配额

调整后使用配额

1

欧文斯科宁(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HCFC-22

86

0

HCFC-142b

163

0

2

欧文斯科宁(南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HCFC-22

118

204

HCFC-142b

398

561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sthjbsh/202008/t20200824_794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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