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新汶顶峰热电在线超标的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0年7月28日,接到反映“山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上显示,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氮氧化物2020.07.25疑似超标”的举报受理单后(微博舆情,编号:2020072706),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泰安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新汶街道办事处张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43392818G,法人代表:宋光禄。1999年3月17日,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发[1999]87号文予以审批。2000年8月开始建设,2002年10月正式投产运行,总投资5.2亿元,2002年10年25日,一期工程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颁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予以验收,二期工程于2009年8月通过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验收。共有3台13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5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4台25MW机组,安装有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2017年8月开始实施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8月31日通过验收。2018年1月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4月27日完成了测试比对,9月2日完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备案,备案号:BA2018370982017808。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2020年7月25日 该公司5#锅炉因煤湿出现频繁断煤、淤堵下料管等现象,导致锅炉燃烧不稳定,氧含量偏高,期间造成氮氧化物在线数据02时超出标准0.01倍;03时超出标准0.13倍;19时超出标准0.04倍;20时超出标准0.06倍.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立即采取了运行调整及设备维护等应对措施,21时以后在线上传数据趋于正常。同时该公司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提交了在线数据异常情况汇报。经核实,该公司7月25日在线监控数据日均值不超标。
三、下一步措施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后续监管,督促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2020年7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qhy/wyts/202008/t20200807_3185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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