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陈嘉乐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 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sslyyc@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39个) 北京市:清河 天津市:蓟州区州河 河北省:滹沱河(石家庄市段) 山西省:桑干河(朔州市段)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木伦河(鄂尔多斯市段) 辽宁省:营口市大清河 吉林省:招苏台河(四平市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 上海市:苏州河、太浦河(含水乡客厅) 江苏省:无锡市小溪港、扬州市芒稻河 浙江省:灵山港(衢州市段) 安徽省:青弋江(宣城市段)、长江(马鞍山市段) 福建省:敖江(福州市段)、南平市崇阳溪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水 山东省:黄河(东营市段) 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安阳市安阳河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水库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河 广东省:增江(广州市段)、佛山市高明河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渠 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河、临高县文澜江 重庆市:铜钵河(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兴隆湖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水(㵲阳河)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独龙江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尼洋河 陕西省:延安市延河 甘肃省:黄河(临夏回族自治州段)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隆务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银川市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什干河(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河(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段)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ywgz/ssthjbh/swrgl/202412/t20241204_10979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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