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5062/hbzhywpt5065/20210425/047a297c4bd1439889ff6229771265cb.html
- >>上一篇: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
- >>下一篇: 严厉打击京津冀非法取用水等水资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