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工程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指导核燃料后处理设施核材料衡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我司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现将导则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反馈我司(电子版请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敏,李春
电话:(010)82205837,(010)65646037
邮箱:zhangmin@chinansc.cn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2021年4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抄送:核三司。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原文链接: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minyizhengji/20210428/107463.html